| 商务局切实发挥主管部门职能,确保“中秋”“国庆”两节酒类商品质量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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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10-09 09:11 文章来源:磴口县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为了更好的规范我县酒类流通市场秩序,促进酒类行业的健康发展,确保六十年大庆和中秋期间酒类商品质量的安全,保证我县人民过上喜庆祥和的节日。我局利用一周的时间对全县批发市场、酒吧、超市等销售环节进行了集中检查。
在检查中发现大部分酒类零售经营者都能对每批次购进的酒类商品主动索取酒类流通“随附单”,做到“单随货走,单货相符”。但有部分经销商存在“有单不用”、“乱填错填”、等违规行为,同时查处假冒乌海二锅头4家,违规使用酒类流通随附单21家,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充分发挥“随附单”在监控酒类流通过程中的溯源作用,杜绝了假冒伪劣酒类商品进入我县消费市场。
同时我局将按照商务部、自治区、市局对酒类管理工作的要求,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对酒类市场的监管力度,确保我县酒类流通市场的健康长足繁荣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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