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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家电下乡政策:致全县农牧民
2009-10-21 10:56  文章来源:磴口县商务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全县广大农牧民朋友你们好:
  我县家电下乡工作从2009年2月9日开展以来,得到了全县广大农牧民朋友的大力支持和欢迎。最近,国家对家电下乡产品补贴程序进行了调整,将汽车和摩托车列入下乡的补贴范围,为尽量满足广大农牧民朋友们的消费要求,方便购买,让农牧民及时领到补贴资金,现将调整后的有关事项宣传如下:
  一、家电下乡补贴政策的调整
  1、家电下乡产品品种由4类增加到9类,包括:彩电、冰箱(含冰柜)、手机、洗衣机、电脑、空调、热水器(含储水式电热水器、燃气热水器、太阳能热水器)、微波炉、电磁炉九类,摩托车纳入汽车下乡补贴渠道。
  2、家电下乡产品最高限价如下:彩电3500元,冰箱(含冰柜)2500元,手机1000元,洗衣机2000元,壁挂式空调2500元,落地式空调4000元,储水式电热水器1500元,燃气热水器2500元,太阳能热水器4000元,电脑3500元,微波炉1000元,电磁炉600元。实施中补贴产品及最高限价如有调整,另行公布。
  3、享受补贴的每类家电下乡产品每户农民限购2台(件),异地农牧民和在异地购买的家电下乡产品均可在我县申报补贴。
  4、从2009年10月21日开始,我县将由过去农牧民自己到当地乡镇府申报补贴,改为由销售网点现场兑付补贴。农牧民在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时,只需向销售网点出示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销售网点负责审核,并填写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申报表,核实无误后,现场按13%的标准以现金兑付给农牧民。
  二、在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时注意的事项。
  一是到悬挂有“家电下乡指定店”标牌的销售网点购买家电下乡产品;二是每个家电下乡产品都粘贴有专门的家电下乡产品标识在购买时仔细查验是否有与产品唯一对应的家电下乡产品标识卡;三是应当索要正规的税务发票与售后服务卡;四是查看要购买的家电下乡产品销售价格是否超过该产品标示卡上的价格;五是农牧民在申领补贴的过程中,经销商如果出现给农牧民现场补贴额达不到13%的,农牧民可向商务局进行举报,商务局将对举报的农牧民进行奖励。
  三、家电下乡备案销售网点。
祥通家电、通用电器、隆盛合吉祥家电、新时家电城、春城电器、春城电器一分店、泰峰电脑、科慧电脑、希望电脑、宏基电脑、四星电脑、慧普电脑、鑫达电脑、鑫源卫生洁具城、众鑫洁具厨具、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内蒙古有限公司磴口巴彦高勒营业厅、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内蒙古有限公司磴口县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内蒙古有限公司磴口团结路营业厅、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分公司磴口县东风路营业厅、中国电信巴彥淖尔市磴口县富源营业厅。
  四、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政策。
  (一)补贴种类及标准:
  农牧民按规定报废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并换购微型载货车、轻型载货车,以及直接购买微型客车、微型载货车、轻型载货车或摩托车的,按以下标准给予购买补贴:
  1、微型客车,每个农牧户可购买一辆,并且排量在1.3升及以下的微型客车。
  2、微型载货车、轻型载货汽车,每个农牧户可换购或直接购买一辆总质量在1.8吨—6吨的微型载货车或轻型载货车。
汽车下乡的实施时间为2009年3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补贴标准统一为销售价格的10%;单价在5万元以上的,实行定额补贴,最多补贴5000元。同时对报废的三轮农用车每辆给予补贴2000元补贴、低速货车每辆给予3000元的补贴。
  3、摩托车(包括三轮摩托车)实施时间为2009年2月1日至2013年1月,每个农牧户可购买2辆摩托车。补贴标准给销售价格的13%;单价在5000元以上的,实行定额补贴,每辆补贴650元。
  五、服务和投诉
农牧民在购买家电下乡和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时,如发现价格、质量和售后服务等方面的问题,可向下列有关部门投诉:县财政局,电话:4212679;县商务局,电话:7966591,县工商局,电话:4212969,县质监局,电话:7968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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